一、办理《准生证》
1.《一孩准生证》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等复印件;出示住房证明即:房产证或租住协议;
2.《二孩准生证》提供夫妻双方及一孩《户口簿》、一孩《医学出生证》、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3.《一孩准生证》准生证在婚后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登记,《二孩准生证》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凭登记证明在社区医院领取《准生证》。
二、退休、失业人员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取环)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退休人员凭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证》;失业或无业人员凭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创业就业证》复印件;
3.病历复印件;
4.医疗费用专用发票原件;
5.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结婚证》、一家三口《户口簿》、子女《医学出生证》等复印件;
2.在社区领取申请表格后夫妻双方单位盖章;
3.材料齐全后在子女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办理;
4.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子女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本社区户籍(学府路301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外地户籍人员交《身份证》、《居住证》等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4.2寸照片2张。
五、办理《老年优待证》
年满60周岁本市户籍老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红底一寸照片2张在江滨新村92号办理。
六、尊老金申请
1.申请条件:本社区户籍(学府路301号)、虚岁80的老人;
2.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江苏银行卡》等复印件;
3.每年4月初至5月末在社区申请登记;
4.发放时间:每年7月末、12月末由市民政部门委托江苏银行发放;
5.发放标准:80至89岁老人每月50元;9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