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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8 ·点击:

全校各单位
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近期,各地接连发生火灾事故,11月5日吉林商业大厦火灾致19人死亡;11月13日清华学堂修缮工地起火;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幢28层民宅发生严重火灾,导致53人遇难。
今年“119”消防宣传活动周期间,保卫处针对我校消防工作实际,并结合“安全文明建设月”活动,制定了全校“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并开展了防火安全培训、组织进行消防疏散逃生演习、灭火比赛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防火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物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单位内部要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增强依法治火意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坚决杜绝各种违反消防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组织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增强群体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防火灭火技能。
三、各单位要坚决落实防火安全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对检查和发现的火灾隐患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处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学生公寓、体育馆、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教室和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疏散标志、消防应急照明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堵塞,确保通畅;教材库、档案资料库、印刷厂等防火重点部位不开展工作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五、学工处、各学院和后勤集团要落实好学生公寓防火措施,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私拉乱接电线和明火照明等。
六、各食堂和餐饮点,要定期检查供电、供气线(管)路,及时清理油垢,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
七、师生员工在树木草坪附近活动休息时,严禁吸烟、野炊、烧纸、烧荒和玩火;环卫人员严禁焚烧落叶、垃圾等物。
八、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购买、入库、领用、使用手续,严禁性质相抵物品混存和混运;尤其是剧毒品,必须在设有防盗设施的库房和保险柜存储,并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注意药品保存温度,以免造成冻裂泄漏。
九、加强教学实验中的电热设备管理,落实责任人和安全措施,严禁电烘箱、电热炉等设备在无人情况下长时间使用。
十、各楼宇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十一、在节假日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关断电源、水源,切断气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上述通知,请认真执行。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冬季 防火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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