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2012年暑期及暑假前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针对假期时间长、夏季气温高及本单位可能引发安全问题部位特点等因素,检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属师生员工开展假前安全教育,确保本单位暑期安全与稳定。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本单位特点,在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与消除安全隐患。安排暑期值班,做好值班记录,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暑期安全。
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在假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交通与溺水等意外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暑期集体外出活动的单位,需报校有关部门备案。出行前,要自行制定与落实相关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需指派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严禁其到江河湖塘、水库等无安全救生措施的水域游泳,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活动,不私自外出打工。一旦发生难以处理的安全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学工处、保卫处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五、国际交流合作处与海外教育学院应掌握外籍教师与留学生暑期行程,做好暑期在校外籍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体育部应加强暑期场馆与室外游泳池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七、暑期开放的实验室,由所属单位负责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
八、机电总厂要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九、妥善做好暑期安全稳定工作。宣传部和信息化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与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不良、有害信息。后勤集团收发室应加强邮件收发鉴别,一旦发现反动宣传品或其他可疑信件,须立即收缴封存,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十、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暑期停止使用的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应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检查加固防盗设施,指定专人保管贵重物品,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十一、加强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暑期高温干燥,相关单位应提前采取措施,针对不同化学药品的特点,妥善保管,并指定专人在暑期定期检查存放部位,确保安全。
十二、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内基建施工队伍与暂住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假前,保卫处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暑假期间,保卫处将继续加强门卫、重要部位及校园公共场所的定点值守与巡逻。校园110每天24小时不间断提供安全救助协调服务,求助报警电话为88780110。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