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镇江市教育局和公安消防支队,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省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综合考核验收,近日,我校被首批命名为“江苏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苏公通〔2011〕276号决定)。

学校党政领导一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2011年3月,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公通〔2011〕60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的要求,将此项创建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经过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整改,从管理体系的完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检查整改、加强演习演练、规范器材管理、消防标识的规范张贴等方面认真组织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了创建工作。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学校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始终把握“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开创消防安全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