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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第二阶段)智能化门禁系统ETC电子标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4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智能化门禁系统建设进度,现开始登记安装第二阶段ETC电子标签。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范围:人事处确认的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人员本人机动车辆;教职工配偶、子女本人机动车辆。(其他车辆另行通知)

二、手续提供及办理程序

1、各类申请人可登陆保卫处网站,点击“服务指南”和“相关表格下载”,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bwc.ujs.edu.cn/introduce.asp?id=76&columnid=8下载《江苏大学ETC电子标签申请表》(暂不支持一卡通登陆),对照《江苏大学校本部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暂行)》,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车辆所有人为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教职工,填写《申请表》后,提供所在部门证明和合同原件,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3、车辆所有人为教职工的配偶、子女,填写《申请表》后,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亲属关系证明提供说明:配偶关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关系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公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并指派专人负责,于20121119日前送保卫处(新大门东侧值班室)初审。联系电话:88792800

三、电子标签的安装

经初审合格单位,由保卫处提前联系各单位,通知各类申请人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一卡通、结婚证、公证书等原件备查,驾驶申请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购买电子标签,由工作人员进行安装。

四、电子标签使用说明

1ETC电子标签具有复位功能,安装后不得随意拆卸或挪动。如非正常原因复位,再次录入信息需缴纳录入费20元。

2、因车主原因损坏更换电子标签的,需自费购买,设备成本费200元。

3、车辆信息发生变更时(如转让、报废等),应提前告知保卫处,办理信息注销手续。

4、车辆进出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避免损坏门禁设施。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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