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智能化门禁系统建设进度,保卫处将分阶段发放并安装ETC电子标签。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批发放范围:人事处确认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教职员工私有机动车辆(1.不含人事代理、合同制和劳务派遣人员2.个人拥有多辆车,先确认办理首辆);国资处登记的单位车辆(车主为“江苏大学”)。其他车辆下一批次办理,详见下次通知。
二、手续提供及办理程序
1.各类申请人可登陆保卫处网站,点击“服务指南”和“相关表格下载”,或输入以下网址
http://bwc.ujs1.edu.cn/fwzn/xgbgxz.htm
下载《江苏大学ETC电子标签申请表》(暂不支持一卡通登陆),对照《江苏大学校本部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暂行)》,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并指派专人负责,于2012年10月31日前送保卫处(老生楼117室)初审。
2.经初审合格单位,由保卫处提前联系各单位,通知各类申请人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一卡通原件备查,驾驶申请安装电子标签车辆,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标签,由工作人员进行安装。
三、电子标签使用说明
1.ETC电子标签具有复位功能,安装后不得随意拆卸和或挪动。如非正常原因复位,再次录入信息需缴纳录入费20元。
2.因车主原因损坏更换电子标签的,需自费购买,设备成本费200元。
3.车辆信息发生变更时(如转让、报废等),应提前告知保卫处,办理信息注销手续。
4.车辆进出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避免损坏门禁设施。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