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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精神,为把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以大一、大二的学生为主。

二、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具体标准按照上级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年龄: 2012年12月31前年满18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3.身高体重: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4.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具体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

志愿入伍的学生要先和家长商量,征得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直接到校人武部报名。

1.时间安排:我校学生报名时间,从10151027止。

2.报名地点:校人武部,办公室设在东山操场北侧老生楼一楼110室。

3.志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首先要上预征报名平台注册,务必于2012111517:00时前完成网上预征,同时每人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8张和电子版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其网址是:http://zbbm.chsi.com.cn/

4.女青年征集对象直接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审核。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

5.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879186813951283933

四、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家庭享受地方所享受的义务兵军属待遇,并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待遇,在部队考军校、转士官、提干可优先考虑。学生退役后要求复学的,学校准其复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具体细节可咨询校人武部。

可参考的文件和网站:

《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普通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118号)

网址:http://zbbm.chsi.com.cnhttp://bwc.ujs.edu.cn/

五、征兵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151026,征兵宣传、报名,初检、初审;

211月111月22体检政审;

311月2312月2,审批定兵 ;

412月312月9,起运准备 ;

512月101220,欢送新兵,离校入伍。

征集地方大学生应征入伍,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是今年省、市各级征兵工作的重点,希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有意向学生的政治初审工作,把好质量关,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为我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贡献。

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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