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根据镇江市公安局要求,我处决定在2013年6月10日--7月14日,对全校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具体步骤如下:
一、6月10日至20日为自查、登记和上报阶段
各单位对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安全规定》(附件1),认真清查本单位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种类、数量及管理情况,并及时按要求上报(附件2)。
二、6月20日至30日为专项安全检查阶段
保卫处成立工作小组,对使用单位进行普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数量种类、进货渠道、管理制度、使用程序、存储安全、废气(液)处置、运输安全等方面。
三、7月1日至14日为安全隐患整改阶段
各单位针对检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逐一落实,切实整改到位。保卫处将于7月10日起对整改部位进行复查。
保卫处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