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2015年暑假前及暑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15]8号)相关要求,请各单位针对今年汛期强对流天气多、暑假时间长、夏季气温高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结合暑期生活特点,各单位在假前应对师生员工进行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暴恐、防溺水事故、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遭遇突发事件时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在假前对本单位及条线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问题与漏洞,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与事故苗头。并按实际需要安排暑假值班,落实值班责任。
三、开展网络巡查,强化信息意识,维护校园政治稳定。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网的监控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清除不良信息。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与处置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关注国内外重大事件及其对学校的影响程度,积极搜集与反馈校园思想动态并做好相关预警,维护学校稳定。
四、强化假前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恶性案件、火灾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学期末要特别强化办公室、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学生公寓等部位的安全防范与管理,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等工作场所存放现金与其它贵重物品,严禁在研究生工作室、学生公寓内违章用火用电。相关单位要落实防汛防雷安全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五、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发生假期安全事故。一是假期中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教学科研场所、无人居住的教职工房舍等,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相关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员,做好水、电、气等重要部位的暑期安全检查、维护与管理工作。二是暑期开放的实验室与其他场馆等,由所属单位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三是体育部应落实游泳池安全管理,机电总厂要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校团委与相关学院要落实安全管理与安全责任,确保暑期“三下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有序。四是暑期集体外出活动的单位,需报校有关部门备案,在出行前自行制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暑期高温干燥,相关单位应提前采取措施,针对不同化学品的特点,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放射性与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存放部位,确保安全。
七、加强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各学院需指派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留校学生名册及相关情况应备案。严禁学生到江河湖塘、水库等无安全救生措施的水域游泳,要求学生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不参与可能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活动,不私自外出打工。一旦发生难以处理的安全问题,及时与学院、学工处、保卫处或公安部门联系,寻求帮助。
八、加强外籍人员安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处与海外教育学院应掌握所涉外籍人员假期行程,妥善做好在校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外籍人员名单及假期行程等相关情况应报保卫处备案。
九、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基建施工队伍与暂住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遵守校园相关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暑假期间,保卫处安排保卫人员全天候值班值守,一旦发生校园警情,请及时拨打88780110处置。
保卫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