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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6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迎接“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的技能,增强逃生自救、互救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经研究,决定将“119”宣传日拓展为“119”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风险防控,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以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宗旨,扎实做好冬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行为自觉,努力构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

二、活动时间

202011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宣传展板、横幅等校内的

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积极引导师生关注消防安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召开全校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会议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

1.会议时间:119日(周一)下午230

2.会议地点: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3.培训方式

1)聘请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笪知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理论培训;

2)部分单位现场签订2020年江苏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书;

3)开展“模拟灭火和模拟烟雾逃生”体验棚培训演练活动。

4.参加人员

    (1)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

(3)学校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等。(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三)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冬季气候寒冷、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季节,各单位应按照《江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消防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抓好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其宗旨是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冬季也是做好校园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策划,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提前谋划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确保宣传月期间活动内容精彩,富有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让消防安全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各学院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理论培训和消防技能实操演练,安全保卫处可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

(三)注重实效,及时总结。

各单位要将此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收集活动现场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同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完善不足、取长补短,形成消防安全工作长效的管理机制。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编辑一期微信推送,安全保卫处将在江大安保群进行推广。

 江苏大学安全保卫处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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