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 >>
  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安全教育   治安与交通   消防在线   三全育人   支部风采   清风安保   人武之窗   服务指南及资料下载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报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5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落实“1234+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深化单位标准化管理的通知》(镇消﹝2020128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标找差,全面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主体责任,深化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与学校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与下属各级岗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备案。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学生宿舍管理人、研究生工作室管理人、实验室管理人、危险品管理及操作人、食堂管理人等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四)组织每月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

(五)建立志愿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各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应分解到具体岗位,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岗位责任人是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同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工作,制定部门内部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组织实施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方案。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评估。

(四)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各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消防隐患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常态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要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工作联系单及整改通知等;志愿消防队人员结构配置;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每月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管理奖惩情况记录等。

消防档案的内容(包括图表)应详实、准确、不遗漏,并根据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根据单位建筑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重点部位的危险性、周边环境、消防水源等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应急预案应向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公布,每名师生员工应熟悉预案内容,明确自身职责。按照预案要求各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必须设置明显标示,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应当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应处于自动状态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自动状态;消防水源状况;厨房排油烟管道清洗情况;电动车是否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电动车是否在室内或楼梯间充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场所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志愿消防队管理运行情况;避难层(间)是否被占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年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为:一是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是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常识;三是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四是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师生员工经过培训后,应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会报校内火警88780110和市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特有工种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部门培训。

四、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工程需要新增消防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确保新增设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建单位施工前应在安全保卫处网页下载《江苏大学楼宇改建、扩建、装修审核备案表》,按照工程实际需要详实填报需增设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需求和功能。安全保卫处对申报单位填报的备案表进行审核,审核批准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损毁原有消防设施功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工程中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图纸、资料文件等移交至安全保卫处备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江苏大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标准》(见附件)对标、评标、找差,限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内容。

 

附: 江苏大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标准

 

 

江苏大学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5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党委保卫部(党委人武部、安全保卫处合署)  Copyright © 2018 bwc.uj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11-88798860  电子邮件:bwc@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