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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黑车”

·发布时间:2014-09-17 ·点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客运市场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客运出租市场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满足了客运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的交通工具。但在客运出租市场发展的同时,无证“黑车”也随着产生、发展。
所谓“黑车”是指无牌无证、无道路运输证非法营运、假牌假证、逾期未审验、未经审批非法从事客运、已达强制报废年限、非法评装组装,未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具备客运出租车营运资格而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自备客运车辆。由于“黑车”投入成本低、没有基本的保养维护等,而且无需向国家交纳税费、向公司支付挂靠费或管理费,在与客运出租车辆的不平等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能取得丰厚的利润,所以导致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这“黑车”扭曲的壮大背后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带来了一系列对社会的危害性却不容我们大家忽视。
一、坐“黑车”,乘客安全无保障
“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一没发票、二没保险、三是安全没有保障,一旦出事,后患无穷,而且事故发生率大大高于正常营运的车辆。一但发生事故受害者有冤也无处申。一是“黑车”车况得不到保障。由于“黑车”不需要进行定期维护、检测和年审(正规的营运出租车每年要进行四次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检测合格才能上路营运),车况难于保证。甚至采用报废、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车辆更是一点安全保证没有。二是“黑车”驾驶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驾驶技术不过关。正规的出租车司机必须有安全行车三年以上驾驶资历并经统一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而“黑车”司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有些是技术不过关的新手,遇紧急情况容易酿成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索赔无门。三是“黑车”没有按营运车辆要求投保,未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四是服务质量差。参与“黑车”经营的驾驶员未经道路运政机构的专门培训,不了解客运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规范,无法提供优质服务,而一旦发生乘客利益受损事件,即使乘客进行投诉,由于提供运输服务的人员不受管理部门管辖,乘客的利益仍然无法得到保障。五是参与无证经营的驾驶员一般都知道自己的经营行为属非法活动,在营运过程中对运政部门的检查高度警惕,极易分散注意力,影响行车安全;在遇到现场执法人员时,更是不择手段逃避检查,经常违法高速行驶,容易发生事故。另外,还有一些黑车已不仅仅满足于靠运营挣钱而沦为抢劫越货、杀人放火、强奸妇女的工具。
案例一:2003年初,柳州市的一名女学生在柳邕路上搭乘一辆“黑车”回拉堡,车门没关好,“黑车”就匆忙启动。结果造成这名女学生从车上摔下来当即昏迷。司机肇事后非但没停车抢救,反而加大油门溜之大吉。如今那名成了“植物人”的女学生仍躺在医院里,一贫如洗的家人面对这种境况只能终日以泪洗面。
案例二:2005年6月26日晚9时许,北京李女士在德胜门和两个不相识的人合打了一辆“黑车”回昌平。司机把车开到昌平西关后,两个乘客都下了车。“黑车”司机将车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掏出刀子强行对李女士非礼。李女士一边呼救一边反抗,左臂和左腿都被扎伤。 见四下漆黑无人,李女士想硬碰硬自己肯定不是对手。她心生一计,恳求歹徒先拉自己去医院包扎伤口,然后一起去开房间,并保证不报警。就这样,李女士和歹徒周旋近两个小时。当她写了一张字条证明他们是“朋友”后,歹徒终于同意拉她去医院包扎伤口。晚11时许,二人开车来到昌平二街某诊所时,李女士看到街上还有行人,开门下车大声呼救。歹徒始料未及,慌忙开车逃跑。昌平警方接报案后,立刻对德胜门公交车站趴活的“黑车”司机进行摸排。7月3日11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二、开“黑车”,得不偿失命不保
近年来“黑车”驾驶员被侵害案件已有多起,犯罪分子将目标对准“黑车”驾驶员,一方面是“黑车”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警惕性不高。同时,由于“黑车”驾驶员本身意识到营运违法,往往不敢、不愿做一些事先安全预防工作,如到出城登记站进行登记、将租车人的情况告知他人等。
案例三:2005年5月30日晚上7点,黄某、许某带着作案工具,跑到杭州市汽车北站,叫了一辆“一汽佳宝”的银灰色面包车。到目的地勾庄屠宰场旁时,面包车司机周某索要车费15元,话没说完,坐在周某后面的许某用电警棍猛击其背部,坐在副驾驶的黄某马上用一条绳子勒住周某的脖子,恶狠狠地说:“快拿钱出来!”周某假装被敲昏,瘫倒在座位上,被搜走了100元钱和一只手机。随后,周某的手脚被皮带、胶带纸捆绑,抬到了车的后座。两个劫匪把车开到三墩镇杨家桥绕城高速公路边,将周某扔下车,驾车扬长而去。劫匪一走远,周某赶紧挣脱绳子,边跑边呼救。此刻,西湖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的巡防队员刚好经过,立即向派出所汇报。几组警力迅速在三墩收费站、石祥路、申花路及科技园区等道口设卡堵截。30分钟后,在三墩收费站附近,警方生擒慌不择路的黄某和许某。
案例四:2005年6月16日晚,萧山人韩某称,其妻郑某(女,33岁,系自备车驾驶员)于15日下午5时左右接到电话“生意”后驾驶自备车外出营运。7时许,韩某与郑联系,手机关机,后一直音讯全无。萧山警方接警后在金丽高速丽水段找到了郑某的失踪车辆,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葛某和叶某。
去年1月,郑某学会开车,去年10月买了吉利豪情。之前她在服装厂打过工,又跑过半年保险业务。买车之后,郑一直开车在附近一带营运,去年10月以来,她每天能跑一两笔生意,收入都在她的软皮本上记着。少的四五十元,多的一百多元。郑的账一直记到她失踪前一天,6月14日。犯罪嫌疑人葛某坐过两次她的车,第一次,郑某就给他留了名片,后来有一次,他到别的地方办事,曾打电话让郑某去接过他。6月15日,葛某和叶某佯装叫车,将郑某骗出,当汽车行至钱塘江边时,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勒住郑某颈部,并用捂嘴等手段将郑某残忍杀害,仅劫得现金600余元,手机一部。作案后,葛、叶两人将尸体双手反绑,扔到汽车后车厢内,并连夜开车至丽水云和县紧水滩水库,连人带车一起抛入水库。
为什么作案人往往选择“黑车”作为抢劫对象?一个犯罪嫌疑人直言不讳:抢正规出租车很麻烦,而“黑车”很容易抢,找几个人以租车为名,只要出好价钱,司机一般愿意前往,骗至偏僻处下手,司机一般不敢反抗。不少“黑车”司机没有受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意识相当淡薄,“黑车”上都没有设置出租车防护栏,更没有配备紧急求救的电子设备。作案人所以能屡屡得手,就是抓住了“黑车”司机急于挣钱而忽视安全的心理,为此便放松了警惕,成为作案人瞄准的主要对象。因此,警方呼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非法营运,在出城特别是夜晚外出时应及时到各出城登记站登记,遇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
三、有“黑车”,合法经营受损害
“没有任何营运手续却搞营运的‘黑车’在街头横行,对有着合法营运手续的出租车损害太大。”说起“黑车”,某出租车公司的张先生一脸愤慨,“出租车每天费用约140元,而‘黑车’偷逃各种规费和税费,每天费用10多元。这样‘黑车’要价往往比正规出租车便宜。我经常碰到生意被‘黑车’抢去的情况。”
没有任何营运手续却跑营运的“黑车”在街头横行,对有着合法营运手续的出租车绝对是致命的打击。正规的营运出租车每月要上缴公司管理费及各项税费等2000元左右,而“黑车”每月只需缴200元的养路费,其他什么营业税、工商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驾驶员资格证与营运证的年审费,他们可是一分钱也不需向谁缴的。因此低成本的“黑车”以低运价的优势抢占了出租车正规军的市场,严重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不但造成了国家税费的严重流失,也给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埋下了极大隐患。而且“黑车”驾驶员收钱没有票据;乘客有物品钱物遗失在车辆上,更本无法查找。由此,打击“黑车”,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势在必行。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让群众平安出行,从2005年6月10日开始,代号为“天网一号”的整治道路运输无证营运的战役已经在浙江大地启动。为此,郑重劝告广大司驾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有违法经营一经查获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黑车”的社会危害性,珍惜自己的生命,不乘不坐并自觉加以监督,及时举报。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自觉行动起来,远离“黑车”、抵制“黑车”、举报“黑车”;当你发现“黑车”时,请拿起电话拔打投诉、举报、咨询电话96520。
让我们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黑车”,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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