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
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安全教育 治安与交通 消防在线 三全育人 支部风采 清风安保 人武之窗 服务指南及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常识(不用) >> 交通安全常识 >> 正文
详细信息

安全骑自行车

·发布时间:2010-04-30 ·点击:

1、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3、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4、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5、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6、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7、按交通标志骑车,尤其遇到陡坡时,要下车推行。

8、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党委保卫部(党委人武部、安全保卫处合署)
CopyRight © 2009-2020

您是自2010.4.28起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