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
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安全教育 治安与交通 消防在线 三全育人 支部风采 清风安保 人武之窗 服务指南及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常识(不用) >> 消防安全常识 >> 正文
详细信息

宿舍防火常识

·发布时间:2010-05-05 ·点击:

1.不私拉乱接电源,不在宿舍随意走线,不将电线搭在床铺或绕在桌子腿上,不从一个插座上接出好几个插板;

2.电源插销、插座及用电器必须选用合格产品,严禁用裸线线头插接电源;

3.不使用电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等易发生火灾的大功率电热器具;

4.手机、数码相机、随身听、笔记本电脑,剃须刀等充电设备,在人离开房间时,应立即取下,不得充电;

5.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白炽灯泡,且要与其他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6.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丢烟头、火种;

7.不在室内点蜡烛看书;

8.点蚊香时一定要放在不燃支架上,并远离可燃物,离开宿舍时,一定要把蚊香熄灭;

9.不在室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10.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发现电器或电源开关、插座、线路故障应及时报修。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党委保卫部(党委人武部、安全保卫处合署)
CopyRight © 2009-2020

您是自2010.4.28起第 位访问者!